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矿长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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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27 15:01:46

一、矿长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执行标准、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经常对行政管理人员和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 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及生产责任教育。 


3、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季、年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和发展趋势,分析事故教训和重大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专款专用,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经常检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使用情况。 


5、将懂专业、懂技术、热心安全管理工作的青年知识分子充实到安全管理队伍中,支持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发挥安全检查监督人员的权威性和管理的科学性。

 

6、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研究分析事故隐患,制定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切实掌握救援方法,克服事故救援工作的盲目性,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本着依法治理企业的原则,严格奖惩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给予重处,评比先进时,严格把关,凡在违章行为的班组、俱均不得评选先进。在安全生产方面有新创新、新成果、新成绩者及进缎子奖励。


编辑:左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