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对失踪船员家属先期赔付60万元

作者: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8-05-11 16:31:01

2018年4月14日,辽营渔25242船被发现在山东海域发生翻扣,造成船上10人失踪。经海事部门初步调查,本起事故与商船碰撞无关,具体事故原因等待进一步调查。事故发生时该船有7名船员在投保名单中,每人保额30万元。


事故发生后,失踪船员家属几十人到山东后,情绪十分激动,由于会员船东也在该起事故中失踪,会员家属和营口市政府工作组的善后处理压力非常之大。


为此,盖州市人民政府、营口办事处及会员家属向协会提出先期赔付申请,考虑到当地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善后和维稳的压力,以及会员家属承担巨额损失和赔偿的压力,协会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理事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决定启动先期赔付机制。


5月3日,协会秘书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和营口办事处工作人员共同赶赴盖州市光辉村,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为渔民答疑解难,现场办理先期赔付手续并支付赔款。在当地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和协会的努力协调下,会员家属和失踪船员家属达成一致,现场签署赔偿协议,协会对6名失踪船员家属现场进行先期赔付,每家10万元,共先期赔付60万元。待该起事故结论出来,确定为互保责任后,协会再赔付剩余赔款。



营口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吴秀俊副书记、盖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庄磊局长、盖州市光辉村范春良村长参与了协会现场办公的全过程,对协会及时启动的先期赔付机制给与了高度评价。本起事故的妥善处理,为当地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减轻了压力,协会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为政府排忧、为渔民解难”的理念。但从本起事故中,也反映出了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即会员船东(兼船长)为所雇船员办理了互保,但自己本人却没参加互保,事故发生后无法得到赔偿,造成了会员船东家属既要面临失去亲人的痛苦,又要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的局面。


在此,协会也提醒广大渔民朋友们:要提高保险认识,积极参加渔船船东雇主责任互保,为雇佣船员办理互保的同时也别忘记为自己和家庭添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