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安全 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的通知

作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
发布时间:2019-12-10 16:32:31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安全

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的通知

安委办〔2019〕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推动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在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倪坤、朱渊岳,010-64463730)。

附件: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