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学生家长请注意!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21 16:54:59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统一部署

4月15日
大连市普通高中
高三年级学生正式复课

4月20日

大连市初中三年级

和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升学班

市域内同步开学


为了确保疫情期间学生安全复学,家长应该积极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积极应对,科学防控。


在家时,要密切关注孩子身体健康

1.家庭储备体温计、口罩和消毒用品等防疫用品。


2.家里每天通风,增加室内空气流通每天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气温低的天气,通风要注意保暖。

3.家庭环境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酒精不能在室内喷洒,以免引起火灾。

家庭在没有病例的情况下,无需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开窗通风,保持房间清洁即可。务必妥善保管消毒剂,避免孩子误食或者灼伤。


4.勤洗手,外出(放学)归来、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使用公共场所的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口、鼻、眼睛等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佩戴和摘除口罩后,以上这些情况都要及时洗手。
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七部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可以随身携带免洗手消毒液(乙醇含量≥60%),用于现场无洗手设施时。

5.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餐具,建议分餐或者使用公筷,保持家居、卫生间、餐饮具清洁,保持衣服被褥清洁,定期晾晒。

6.孩子应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咳嗽和打喷嚏时纸巾或手肘护住,不随地吐痰。
饮食注意摄入食物的种类丰富,均衡营养,减少生食摄入,生吃瓜果要洗净。不接触、不食用野生动物,禽肉蛋要充分煮熟后食用。
学生还要注意用眼卫生,规律作息,睡眠充足,劳逸结合,减少久坐,坚持体育锻炼,提高身体免疫力,及时调整负面情绪。 

7.家长要密切关注孩子身体健康,每天早晚各检测一次体温。如果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带孩子去定点医院诊治,并第一时间报告给班主任老师。


除了上学,尽量减少外出活动


1.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错时错峰上下学,家长不得入校接送孩子,在校门口点对点接送,即接(送)即走,避免在校门口聚集。


2.上下学尽量采用步行、私家车方式,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触摸公共物品,避免用手触碰口、鼻、眼。
打车要记住车牌号并注意开窗通风;步行时,如不能保持安全距离(1.5米),要佩戴口罩。 

3.学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不聚集。家长尽量不带孩子去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不要带孩子走亲访友和聚餐。外出前往公共场所、乘坐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口罩。 


以上三点防护知识,不仅仅是学生,与学生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均应做到。



孩子病了,复课时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

1.家长如发现孩子发热或者有疑似症状,应带孩子及时就诊,首选乘坐私家车,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打车要开窗通风,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口罩),家长也同样做好个人防护。


2.发生上述情况,家长应第一时间报告孩子的老师,并将就诊证明留存,交给学校。


若排除新冠肺炎,孩子按常规请假休息即可,如是传染病按不同的传染病隔离时间居家休息隔离,复课时提供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


若经医院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者,家长应配合辖区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以及采取必要防控措施。